遇见你,仿佛隔了几个世纪,抬眸看你,你的眼中波水涟涟,让我心动不已,我一直在追逐你,不舍得放弃。 ——题记
我喜欢你,像风走了八千里,不问归期。道不清的爱,只好用手中的笔来寄托情思,传达爱意,好像只有这样,才能唤醒我内心深处对你的炽热。我想要触碰到你,感受你的温度,享受你的深情,可是你距离我好远,我用我将近五百度的眼睛看你的身影,朦胧中那好像就是我看到的你,但这并不能阻止我爱你。
高中三年,我成功的从学渣蜕变成了众人眼中的学霸,没有所谓的诀窍,只是用心罢了。那时候的班主任是英语老师,而幸运的我从初中到高中的英语功底很好,所以他很看重我。无论是学习,还是生活,都给我了无微不至的关怀,而我也没有让他失望,平时成绩一直名列前茅,高考的成绩也算可喜可贺。但是在填写志愿的时候出现了分歧,因为他是教我们英语的老师,所以以一种过来人的身份一直对我说,英语专业的就业前景如何宽广,你的英语成绩那么好,就应该去学习英语专业,以后也好就业,我很明确的跟他说,我不想学习英语,英语对我来说只是一项技能,准确来说是人们进行交流的工具,我并不想让我以后的职业生涯中一直使用他国的语言生活。我是个念旧的人,喜欢古老的东西,中华文明几千年,身为中华儿女,连本国的东西都没学会,谈什么学习外国的东西,这就是我之前的想法,简简单单,不喜欢就是不喜欢,想要的就自己去争取,所以,我听从了自己的想法,学了中文专业。
我喜欢看书,在书的海洋里能够找到归属感,或喜或悲,或乐或忧。我眼中的文学充满了神秘色彩,我对她的概念理解的特别模糊,无法具体的描绘出她的样子,但是我却能够触碰到她,细腻,真挚,富于情感,饱含诗意。她始于生活的琐碎事之中,却又得到艺术上的升华,我不知道我平时看的那些书能否称得上文学,但是,我相信一句话“腹有诗书气自华”多读点书总不是坏事。
我喜欢那种纤细的情思,打开一本书,漫步在文字中,感受文学的气息,伸手触摸每一个鲜明的人物,揣摩人物的心理,有时会不由自主的进入书中的角色,出现在梦里,行走在生活里。我喜欢那种豪放的笔法,寥寥几笔就把人物形象表现的淋漓尽致,环境描写更能够凸显文章的整体氛围,文体结构错落分明,事件描写详略得当。我喜欢那种身临其境的感觉,好像我就是文中的主人公,文本中正在发生的事无声无息的在我身上上演,剧情的发展让我回味无穷,我忍不住赞叹文字给予的无限力量。
思绪漂洋过海,漫漫文学世界,悠悠过客情愁,不愿在这世俗中颠沛流离,一生与你相伴则足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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